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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庄镇建立“六项制度”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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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薛庄镇建立健全“六项制度”,积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促全镇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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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定期排查制度。充分发挥镇、片、村三级信访网络的作用,对全镇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每周排查一次,并以《矛盾及不安定因素报表》的形式上报镇司法调解中心。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由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和信访办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活动。二是领导预约接访制度。规定每月的4日为领导公开预约接访日,全镇副科级以上领导每3人一组实行轮流接访;第一次接访者为首问责任人,接访领导对信访案件实行全程负责。三是案件处理情况调度制度。镇党政“一把手”对全镇矛盾纠纷疏导化解情况每季度调度一次,及时掌握动态,了解情况,对有关信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四是领导包案责任制。镇副科级以上干部为包案对象,领导包案实行全程负责制,从纠纷发生到化解的全过程一包到底,具体包括案件调处工作组的组建、情况调查、问题处理、报告撰写、意见反馈等。五是纠纷监控制度。对一时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严密落实监控措施,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造成不良后果。六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漏报矛盾纠纷造成严重后果的,镇里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因搪塞上访人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不及时处理导致越级访或重复访的,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或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