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核算的一般原理

 

    1、生产活动的范围

    GDP核算的生产活动范围包括三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第三,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和付酬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服务的自给性生产。

    货物生产的基本特点是具有一定的实物形态,可以用实物单位进行计量,生产过程从制作到使用可以分阶段独立进行,并可以在不同单位之间进行移动。货物生产包括商品生产(为了出售而生产的货物),也包括企业自制设备、农民自产自用的农产品及建筑产品的生产。

    服务生产的基本特点是不具有实物形态,提供服务与使用服务一般在同一时间内完成。直接为货物提供的运输、供应、销售等有关服务,称之为货物服务,它是运输邮电、商业物资部门的生产活动成果;直接为个人和公众提供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国家管理和国防安全等有关服务,称之为非物质性服务,它是文教卫生、金融保险、公用事业和政府部门的生产活动成果。服务的核算范围包括一切可提供给他人使用并能获得劳动报酬的服务活动,不仅包括通过市场交易的各种服务,也包括不在市场上出售但由有酬劳动提供的服务,如政府部门的服务、非经营部门的服务和居民家庭的有偿服务等,但不包括居民自我服务。

    作为计入GDP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生产性和社会性。

    2、产业部门分类

    产业部门分类是按照主产品同质性的原则对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的部门分类。所谓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在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类型生产活动并具有收入和支出会计核算资料的生产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是为生产核算而设立的,其目的在于比较准确地反映各种经济类型产业活动的生产规模、结构等。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地点的唯一性。如果一个单位在不同的地点从事生产活动,哪怕是同一种类型生产活动,也要划分为不同的产业活动单位。(2)生产活动的单一性。一个产业活动单位要么从事一种类型生产活动,要么虽然允许有一种以上的生产活动,但主要活动在单位的增加值中占有绝对大的比重,也就是说,所有次要活动的总规模与主要活动相比是很小的。(3)具有收入和支出会计核算资料。

    但是,在现行的GDP核算中,受资料来源的限制,产业部门分类所采用的核算单位,就是现行专业统计所采用的统计单位。根据国家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考虑到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社会公众和对外交流工作的需要和统计基础,目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基本上兼容,分类如下:

    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

    1.农业

    2.林业

    3.畜牧业

    4.渔业

    第二产业

    1.工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建筑业

    第三产业

    1.农林牧渔服务业

    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和仓储业

    邮政业

    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批发和零售业

    5.住宿和餐饮业

    6.金融业

    银行业

    证券业

    保险业

    其他金融活动

    7.房地产业

    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教育

    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每个门类又进一步依次细分为若干大类、中类和小类。

    3、核算原则

    GDP核算的总原则是要遵循权责发生制,而不是收付实现制。就是说,交易在债权债务发生、转换或取消时记录。这一原则适用于各种交易,包括同一机构部门内部交易。权责发生制原则意味着交易在其实际发生时记录,而不是在收入与支付发生时记录。

    4、记录时间

    GDP核算所涉及的各种流量原则上以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即经济权益发生变化的时点)作为统一的记录时点。

    ①生产核算:货物的总产出在货物制成时记录,服务的产出按提供服务的时间记录;中间投入在投入使用时记录。

    ②收支核算:按收入权益和支出义务的发生时间记录。其中有关生产活动收入项目的记录时间必须与生产核算的时间相对应。

    ③使用核算:最终使用项目按获得货物所有权的时间记录。如果是以购买或者是以转移的方式实现的最终使用,则按货物所有权的变更时间予以记录;如果是自产自用的货物,则按该货物产出时间予以记录。进出口项目的记录时间,原则上以货物所有权的法定变更时间为准。

    5、估价方法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各种交易、资产和负债的记录价格,遵循以下规定凡发生货币支付的交易,都按交易双方认定的成交价格,即市场价格来估价;没有发生货币支付的交易,如同一机构单位内部的交易(如自制设备、自给性消费等),按市场上相同货物和服务或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来估价。一般来说,货物和服务产出按生产者价格估价;大多数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如中间消耗、固定资产形成和最终消费)按购买者价格估价。固定资产存量按编制资产负债表时的现价估价,而不是按原购置价格估价。为了消除价格变动影响以反映经济发展的速度,还必须采用不变价格或可比价格。

    按市场价格对产出和使用进行估价,具体表现为生产者价格和购买者价格。两者的关系是:购买者价格=生产者价格+运输费用和商业加价。我国实行增值税后,生产者价格和购买者价格中均包含应缴的增值税在内。应缴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