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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全镇上下叫响“投资者是上帝,引资者是功臣,破坏经济发展者是罪人”的口号,引进外资固定资产投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以上者,分别按1%、2%、3%的比例一次性奖励给引资者。
二、凡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投资办厂,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该镇政府投资为其买变压器一台,负责投资通水、通电、通路。
三、在镇驻地园区内投资办企业,镇政府给予协调土地,可以征用,可以租赁,也可以承包,固定资产投资在400万元以上的,镇政府无偿提供土地。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第一年地方税先征后返,时间从投产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