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简介


    城北乡位于费县城以北5公里处,地理位置优越,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城北乡党委、政府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一、放开准入条件。对外来投资兴办企业和发展民营经济的,坚持做到“五个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范围(国家有规定的除外)、不限经营规模,引导民营经济向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发展。对民营经济在企业登记、税收管理、规费标准、金融贷款、市场准入和部门服务六个方面与其他经济成分实行完全的平等。
    二、重奖引资者。坚持“乡外就是外”的原则,叫响“投资者是上帝,引资者是功臣,破坏者是罪人”等口号,实施全民动员招商引资。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奖励金额按县和周边乡镇的最高比例发放,项目落实后一次性发给,奖金由乡财政列支。
    三、实行税收优惠。凡外来资金新办的民营企业,以工商注册为准。自开工之日起,投资30 50万元的,先征后返一年的地方税费,第二、三年减半;投资50 100万元
的,先征后返二年的地方税费,第三年减半;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先征后返三年的地方税费。三年以后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四、优化服务措施。对外来资金兴办的民营经济,其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安排在道路沿线及黄金地段用地,免费提供用地规模、审批、手续办理等服务,保证水、电、路、讯四通。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无偿供给土地使用。加强经济园区的规范建设,落实企业挂牌保护措施,鼓励民营经济进入园区发展。
    城北乡人民政府携全乡三万二千人民热忱欢迎国内外客商来城北乡投资兴业,共谋发展大计。

费县城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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